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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企業(yè)外購電力費用,應該計入“應付賬款”科目核算。而不是“其他應付款”。
應付賬款是指企業(yè)因購買材料、商品或接受勞務供應等應支付給供應單位的款項。
應付賬款一般應在與所購買物資的所有權相關的主要風險和報酬已經轉移,或者所購買的勞務已經接受時確認。
在購買物資或勞務時,如果形成的應付賬款附有現(xiàn)金折扣,應付賬款應按照發(fā)票上記載的扣除折扣前的應付款總額入賬。
因在折扣期間內付款而獲得的現(xiàn)金折扣,沖減財務費用。
付款時,
借:應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
月末按照用途,
借: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管理費用
貸:應付賬款
月末分配電費時:
借:制造費用
管理費用
銷售費用
貸:應付賬款
其他應付款是指除應付賬款、應付票據以外的其他應付、暫收款項。
如應付租入包裝物租金、存入保證金等。
企業(yè)應設置“其他應付款”科目進行核算,并按應付、暫收款項的類別和單位或個人設置明細科目。
企業(yè)外購動力、燃氣等動力一般通過“應付賬款”科目核算。
即在每月支付時先做暫付款處理,
借記“應付賬款”科目,
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月末按照外購動力的用途,
借記“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管理費用”等科目,
貸記“應付賬款”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