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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簡介】
竇女士于2013年4月份入職于某世界五百強企業(yè),擔任人事主管一職。與公司簽訂了三年期限的勞動合同,期滿后又與該公司的分公司續(xù)訂了三年期限的勞動合同。竇女士工作期間,一直勤勤懇懇,任勞任怨,一心只為工作。但是到2017年7月公司突然通知給竇女士調整工作崗位,竇女士對此完全沒有任何心里準備,因為調整后的工作崗位完全與其先從事及所擁有的學歷無直接關系。經過多翻心里掙扎后,終于決定跟公司明確回復不同意公司的調崗決定。因此雙方溝通不歡而散。
8月初竇女士突然收到公司快遞過來的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該通知書稱:竇女士由于未經批準連續(xù)三天未到崗工作,已構成曠工,視為自動離職。根據公司研究決定與竇女士解除勞動合同,無任何經濟補償。收到該通知竇女士覺得自己很是冤枉,平白無故地被蓋上了無故曠工的大帽子。而且自己還是公司的人事主管,豈會明知故犯。簡直比竇娥還冤。因此,決定要討回公道。
原來,7月底,竇女士感覺身體不舒服,就到醫(yī)院看病,醫(yī)院給開具了建議休息一周的建休證明。于是竇女士就到公司請休病假,但是由于之前單位給調崗未成,沒有給竇女士發(fā)放8月的排班表,故竇女士的請假單上只能填寫7月份的病假。領導只是口頭同意病休7天。
【案件結果】
竇女士找到了我們律師團隊,經過仔細分析,讓竇女士收集相應的關聯(lián)證據。隨后提起了仲裁。10月份裁決下來,認定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支持了竇女士的賠償請求。竇女士的冤屈終于得以洗脫。并且順利拿到了賠償金。
【律師點評】
公司想解除勞動者應當通過合法途徑,不要為了自己的利益來侵犯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勞動者是企業(yè)得以生存、發(fā)展的基石、支柱。一旦基石不穩(wěn),大廈終將坍塌。勞動者一定要有防范意識,做到提前咨詢,出現(xiàn)公司侵犯合法權益時清楚下步該怎么做,不要等事情發(fā)生以后再想回頭去做,那樣就會很難了。
網站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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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maodoudou 網址:http://www.xhdclfk.cn/post/1217.html 發(fā)布于 2025-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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