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馨提示:文章已超過246天沒有更新,請注意相關的內容是否還可用!
企業(yè)不跟我們簽合同怎么辦? 高興。
除了非全日制用工,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口頭合同。其他情況下,企業(yè)應于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署書面勞動合同。一個月內未簽合同不違法不處罰,正常發(fā)工資;從第二個月起還不給簽,則要給予我們兩倍工資,我們享受兩倍工資最長11個月,直到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之后便轉為無固定期限合同,正常發(fā)工資。
試用期都是6個月嗎? 不是。首先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且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約定試用期。
其他情況下,勞動合同3個月以內,也不得約定試用期;
勞動合同期限3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個月;
勞動合同1年以上,不滿3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2個月。
3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者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
所以很多公司與員工簽兩年的勞動合同,約定的試用期卻有3個月,這種做法就是違法的。
試用期可以延長嗎?不能。
公司只能和勞動者約定一次試用期。如果公司和你約定的是3個月試用期,但試用期滿后,公司以不勝任工作為由將試用期延長,那就是違法的。
試用期工資有規(guī)定嗎?
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公司正常崗位工資的80%,并且也不得低于公司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